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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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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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投资项目服务暂行办法时间:2022-08-16

      为贯彻落实滇中新区“小机构、大服务、扁平化、高效率”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构建简洁、高效、优质、廉洁的投资促进服务平台,确保新区企业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云南滇中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促中心”)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 服务原则

      (一)一对一跟踪原则。对签约立项的重大项目实行一对一跟踪,建立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表。

      (二)高效畅通原则。与投资者、新区相关职能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对项目进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解决,确保服务不断档,无缝对接。

      (三)客观公正原则。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论证应秉承 “客观、公正、专业、保密” 原则。

      二、服务范围

      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的招商引资项目、企业重大建设投资项目和新区各部门委托服务的投资项目。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咨询论证服务。根据新区工作安排或新区各部门委托,对处于洽谈阶段的拟引入新区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咨询论证,供新区领导和委托部门决策参考;根据投资者需求,提供重大建设项目咨询论证服务。

      (二)项目进展跟踪服务。按照新区招商引资工作流程或投资建设项目工作流程,在投资项目签约后,对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需要服务的进行跟踪服务,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对投资者反馈的困难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按时限解决。

      (三)项目审批引导服务。按照项目审批流程,引导协助投资者办理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消防、排水、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需要中介服务的,投促中心推荐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由投资者自主选择。

      四、服务流程

      (一)咨询论证流程

      1.接受咨询论证任务。根据新区工作安排或项目投资者委托,投促中心对收到委托的项目进行审查,待论证项目基本情况清楚,能提交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立项材料供论证,咨询论证费用得到落实后,着手准备论证工作。

      2.组织召开咨询论证会议。根据项目情况,投促中心收集咨询论证资料、邀请新区相关单位和业内专家参加咨询论证会,共同听取项目方介绍并审阅所提供的材料,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对项目所属产业现状及前景进行咨询,对项目自身风险进行分析,对项目实施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3.形成咨询论证意见。新区各相关部门结合分工职责,提出书面咨询论证意见:(1)新区经济发展部: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招商政策,是否属于新区鼓励(允许)引入的产业类型,项目实施是否与国家、我省有关政策相悖;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产后是否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2)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重点审查项目选址是否符合新区总体及产业规划,其用地规划和建设方案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新区国土局:重点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有关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规定,是否达到新区对于土地利用的各项规定指标;(4)新区环保局: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存在重大生态环境影响因素,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有关规定;(5)新区水务局:重点审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咨询论证专家根据自身业务专长及咨询论证需要,通过听取项目方介绍及审阅提交的材料,提出专家组咨询论证意见。

      4.编制咨询论证报告。根据专家组和新区有关单位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由投促中心起草编制咨询论证报告,形成最终咨询成果,专报新区领导和委托单位决策参考,原则上不抄送项目方和各参会单位。

      (二)项目进度跟踪流程

      1. 建立项目进展台账。对已经签订投资协议或合同的新区招商项目,由新区经发部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将项目方联系人、项目详细信息反馈至投促中心,由投促中心建立项目进展情况表,做好全程跟踪服务。

      2.项目进度跟踪服务。从建立项目进展台账之日起,对项目进度进行全程跟踪,与项目业主、新区各相关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对业主反映的困难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反馈业主,确保服务不断档,项目顺利推进。

      (三)项目审批引导服务流程

      1.导办咨询。设立导办热线,负责为在新区投资的项目业主提供事项办理所需的事项内容、责任单位、办理程序、所需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监督投诉渠道等咨询服务,引导项目业主按照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到对应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收集报送。将业主办理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及时收集反馈相关部门,新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在公开承诺的办理时限内快速办理本部门所涉事项。同时,投促中心主动跟踪办理进度,并在项目进展情况表内做好记录。

      3. 反馈告知。新区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办结时间,事项办结后,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投促中心,并告知业主。

      五、其他事项

      (一)投促中心对项目服务工作情况、服务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对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项目业主满意的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严格规范服务行为,自觉接受项目业主、社会各界及新区监督机关的监督,协调促进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办结。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协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环节少、效率高、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机制。

      (四)按照服务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服务相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和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项目进度、导致项目流失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予以查处。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云南滇中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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